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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杏花岭区查获近300瓶假冒伪劣“汾酒”

  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期,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酒类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该局查获近300瓶假冒伪劣“汾酒”。

  当日,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三桥市场监管所接到一起投诉举报,称杏花岭辖区内经营户存在涉嫌销售假冒伪劣“汾酒”行为,该局执法人员联合汾酒集团市场稽查中心和公安人员立刻前往现场核查。经过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在一家商店发现293瓶“汾酒”,经营者无法提供相关进货查验记录。经汾酒集团市场稽查中心鉴定,这293瓶“汾酒”为假冒伪劣产品,执法人员按程序将其扣押。目前,三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正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展开进一步调查,293瓶“汾酒”已被全部收缴,待该案调查完毕后即对违法当事人作进一步处理。

  此次行动中,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以各大超市、名烟名酒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聚焦市场占有率高、深受消费者青睐的酒类品牌,对经营主体证照资质、进货渠道、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产品防伪标识等进行全面检查。执法人员联合打假办专业人员,对柜台陈列以及仓储酒品鉴定真伪,严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引导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并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从正规渠道进货并确保来源可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酒类商品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商家,及时索要并保管好消费凭证,发现问题商品或利益受损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