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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板块午盘走弱 贵州茅台股价下滑082%

  8月18日,白酒板块午盘下滑,以2585.3元收盘,跌幅为1.06%。在板块带动下,出皇台酒业外,其他白酒个股股价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贵州茅台午盘以1813.05元/股收盘,跌幅为0.82%。迎驾贡酒午盘以68.97元/股收盘,跌幅为4.46%,领跌白酒股。五粮液午盘以164.3元/股收盘,跌幅为2.46%,跌幅位列白酒股第二。顺鑫农业午盘以26.5元/股收盘,跌幅为2.07%,跌幅位列白酒股第三。除此之外,皇台酒业午盘以18.89元/股收盘,涨幅为10.02%,领涨白酒股。

  光大证券在研报中认为,从长期来看,白酒产业逻辑已不再是单纯的需求驱动,供给收缩才是核心矛盾。白酒行业有别于绝大多数其他行业的是,其吨价天花板较高甚至没有天花板。二季度以来投资者对于经济复苏的预期回落,引发了市场对于白酒需求端持续萎缩进而传导至报表端的担忧。结合当下的时间窗口、政策力度带来的上行力度、以及稳健的基本面预期所隐含的动态估值,看好现阶段白酒板块反弹的可持续性。

  前几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硕贵酒业有限公司、贵州国顺酒业有限公司、龙港市升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茅台公司诉称,被告升一公司未经许可,在网店内大量销售侵犯其涉案商标权及特有包装装潢的产品“贵州茅台镇”,该产品酒盒及酒瓶外观包装装潢主要特征与“贵州茅台酒”包装极为近似,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相似的图形、英文、拼音、颜色组合及分布。被告硕贵公司、国顺公司系案涉侵权产品的生产商。

  法院审理认为,被诉侵权标识与原告涉案商标在色彩搭配、构成元素、图标排列方式基本相同,仅部分图形及文字存在差异,构成近似,三被告相关行为均侵害了原告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被诉侵权贵州茅台镇酒和原告“贵州茅台酒”商品包装、装潢的颜色搭配、图标排列、文字排版,以及红丝带、麦穗等特色元素大致相同,易使公众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国顺公司赔偿茅台公司经济损失45万元,硕贵公司在2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两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被告升一公司赔偿茅台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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